根据 《福建省卫生计划委办公室转发国家卫生计划委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标准管理工作的通知》 要求,现将以下食品生产企业拟申请备案的企业标准进行备案前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公示时间20个工作日,反馈意见可向企业或宁德市卫生计生监督所提出,联系电话:0593-6166977,邮箱:nswjk@163.com。企业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见公示表。标准文本及编制说明详见附件。
企业名称 |
企业标准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 箱 |
公示日期 |
动物性水产干制品 |
郜敏丰 |
18606018992 |
279456596@qq.com |
20180516-201800612 |
|
古田县菌菇坊食品有限公司 |
代用茶 |
黄德辉 |
18559350230 |
317580185@qq.com |
20180516-2018006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