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工作人员证许可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
放射工作人员证许许可 |
事项类别 |
行政许可 |
法定依据 |
《放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管理办法》(卫生部第55号令) 第六条: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放射工作单位负责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为其申请办理《放射工作人员证》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不收费 |
申报条件 |
1、年满18周岁; |
申报材料 |
1、放射工作人员证申请表; |
办理流程 |
登入“game-365”下载并填写申请相关材料→网络初审→正式上报申请材料电子版→打印材料、受理→ 审核(现场审核)→ 复核→审批→结束 |
数量限制 |
无数量限制。 |
法定期限 |
20个工作日 |
承诺期限 |
自受理通知单签发日起20个工作日(不包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检疫、鉴定和专家评审、现场勘查、补件、上报(转报)等步骤所需要的时间)。 |
相关表格 |
见附表 |
办理机关 |
宁德市行政服务中心卫生局窗口 |
责任部门 |
宁德市卫生局 |
受理地址 |
宁德市福宁北路6号市工会大楼 |
办公时间 |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夏令时调整为下午3:00—6:00) |
联系电话 |
2938628(受理窗口)、6166976(业务咨询) |
受理形式 |
网络申报、窗口受理 |
网络申报邮箱: |
ndzyws@163.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