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卫生监督科职责:
一、承担公共场所、学校卫生、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检查,负责职责范围内健康相关产品申报资料的受理、审核、报批、批准文件的发放工作;
二、承担职责范围相关建设项目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审核、报批、批准文件的发放工作;
三、协助卫生行政部门开展重大、突发性公共卫生案件的调查、处理及大案要案的查处工作;
四、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
五、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其它行政许可项目评审及其有关具体事宜;
六、承担县级相关工作的业务指导和督查;
七、承担相关卫生行政许可的受理、咨询;
八、承担所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事宜。